【租賃交易轉(zhuǎn)讓公告】哈爾濱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阿城分局一處房產(chǎn)出租項目信息披露
【信息時間:2025-04-30】
閱讀次數(shù):
項目名稱 |
哈爾濱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阿城分局1處房產(chǎn)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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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2025]哈產(chǎn)租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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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起始日期 |
2025-04-30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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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申請與承諾 |
本出租方擬出租持有的資產(chǎn),并委托哈爾濱產(chǎn)權交易所公開披露產(chǎn)權出租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資產(chǎn)出租是本出租方真實意愿表示,出租的產(chǎn)權權屬清晰,本出租方對該資產(chǎn)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本出租方出租資產(chǎn)或資源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經(jīng)過有效的內(nèi)部決策,已獲得資源主管部門及國資監(jiān)管機構等相關主管部門相應批準。 3、本出租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內(nèi)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本出租方在出租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產(chǎn)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本出租方義務。 本出租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jīng)濟賠償責任。 |
標的概況 |
出租標的名稱 |
標的1:會寧路264號部分房產(chǎ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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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現(xiàn)狀 |
標的類型 |
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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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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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屬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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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
會寧路264號 |
出租使用面積 |
42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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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數(shù)/所在層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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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保證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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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3年 |
是否設置原承租人優(yōu)先權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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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報告現(xiàn)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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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狀況 |
閑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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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遞增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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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屬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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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價 |
標的1:17.01萬元/年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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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情況 |
評估值 |
17.01萬元/年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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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基準日 |
2024-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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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機構 |
黑龍江銀強資產(chǎn)評估有限公司 |
評估報告編號 |
黑銀強評報字[2024]第B58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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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清單 |
詳見下方附件下載:出租明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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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說明、重大事項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內(nèi)容 |
1、本次出租的范圍以黑龍江銀強資產(chǎn)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黑銀強評報字[2024]第B589號評估報告為準,雖經(jīng)有資質(zhì)的評估機構的評估,但相關資料可能有誤,僅供參考。 2、意向承租方應在公告期內(nèi)至現(xiàn)場認真勘察,對出租標的的法律及自然現(xiàn)狀及房產(chǎn)安全狀況進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對標的已知和隱性瑕疵作出客觀判斷,并請仔細閱讀《房屋租賃協(xié)議書》樣本條款。出租方承諾對出租標的現(xiàn)狀及權屬情況如實向意向承租方展示披露,如因房屋本身產(chǎn)生的產(chǎn)權、法律、安全狀況等風險對承租方造成的一切損失與哈爾濱產(chǎn)權交易所無關,由出租方承擔相應責任。 6、在承租期間,承租方除負責交清租金外,還要繳納其它所有費用(包括水、電、氣、取暖費以及其它部門收取的費用)。 7、承租方不得將出租物轉(zhuǎn)租給第三人。承租方擅自轉(zhuǎn)租的,出租方有權解除《房屋租賃協(xié)議書》。出租方與承租方須自行協(xié)商標的交付事宜。 8、本項目可線上申請電子保函并通過辦理電子保函繳納保證金,保證金顯示繳納成功以開具的電子保函為準,具體詳情請見《電子保函辦理指南》。保函無法轉(zhuǎn)成交價款,成交后,請交齊全部成交價款。請選擇電子保函方式的意向方及時完成申請資料填寫等工作,注意各開函機構開函時間,以免因未成功開具保函,無法正常參與項目?!峨娮颖:k理指南》在哈爾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站首頁政務服務欄目中下載。 9、承租方負責承包房屋內(nèi)外的衛(wèi)生、防火、安全保衛(wèi)以及門前三包工作,由承租方原因造成的火災、水災、電火、盜情等安全問題均有承租方承擔全部責任。 10、承租期內(nèi),承租方所租用房屋的水、電、暖氣、門窗等設備設施都由承租方負責日常維護管理,如水、電、暖氣損壞或造成火災、水災等事故,造成的所有損失都由承租方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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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情況 |
基本情況 |
出租方名稱:哈爾濱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阿城分局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11230181734631565K 負責人:張志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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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jīng)Q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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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行為批準 |
批準單位名稱:哈爾濱市阿城區(qū)財政局 |
交易 |
信息披露 |
首次公告不少于15個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終止公告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滿后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協(xié)議成交方式;如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須參與報價),則采用網(wǎng)絡競價方式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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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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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資格條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須具有完全民事權利和民事行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用、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意向承租方須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意向承租方須向哈爾濱產(chǎn)權交易所提交有效報名材料及其它材料。 3、意向承租方承諾其所提供的承租本標的相關文件材料內(nèi)容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所填寫的聯(lián)系人信息、聯(lián)系地址真實、有效,哈爾濱產(chǎn)權交易所如需書面送達關于本次出租事項的法律文書、材料等,應向該地址以特快專遞的方式進行;如該地址發(fā)生變更,意向承租方應在變更之日起3日內(nèi)書面通知哈爾濱產(chǎn)權交易所(以郵件、微信等其他方式送達的均參照書面送達的約定在變更之日起3日內(nèi)書面通知哈爾濱產(chǎn)權交易所)否則由于不能送達所產(chǎn)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擔,哈爾濱產(chǎn)權交易所按照原約定的方式或地址送達的法律文書、材料等視為意向承租方已經(jīng)收到,如意向承租方拒收上述法律文書、材料視同已經(jīng)送達。 4、出租成交后,如哈爾濱產(chǎn)權交易所或出租方發(fā)現(xiàn)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詐等行為的,本次出租結果無效,承租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將作為違約金予以扣除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5、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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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交割 |
1、標的的移交由出租方負責,移交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xié)商解決,雙方須自行協(xié)商標的交付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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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出租相關 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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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競價規(guī)則 |
意向承租方在參與網(wǎng)絡競價前請詳細閱讀并遵照網(wǎng)絡報價須知、操作手冊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承租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繳納、競租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nèi)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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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 |
2025-04-30 09:00 至 2025-05-23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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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審核 |
1、意向承租方注冊報名:意向承租方應在本項目報名截止日前,登錄網(wǎng)站(hrbggzy.harbin.gov.cn),按照系統(tǒng)提示進行實名會員注冊(注冊信息須真實、完整、準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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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 |
交易保證金:5.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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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安排 |
競價方式 |
正向多次競價 |
競價階梯 |
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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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時間 |
自由競價時間:2025年04月30日 09:00
至 2025年05月26日 10:00 止 |
限時競價周期(秒)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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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成交 |
1、交易服務費比例:本項目以5年為周期,按周期收費(租賃周期不足1個周期的,按1個周期計算) ;如在公告期內(nèi)征集到一個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人,采取協(xié)議方式成交,承租方按照首年租金*1%*周期交納交易服務費;如在公告期內(nèi)征集到兩個以上(含兩個)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人,采用網(wǎng)絡競價方式確認承租方,承租方按照首年租金*5%*周期交納交易服務費,交易服務費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
聯(lián)系 |
標的咨詢 |
展示時間、地點:標的物現(xiàn)場,時間詳詢標的展示聯(lián)系人 展示聯(lián)系人及電話:崔先生,13936372629 項目聯(lián)系人及電話:任先生,58700022 |
咨詢時間 |
公告期內(nèi)工作時間,節(jié)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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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 |
撫順街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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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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