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選取中介機構開展綜合保稅集團有限公司資產劃轉審計工作的通知
【信息時間:2021-06-03】
閱讀次數:
根據工作需要,我局擬選擇1家中介機構開展綜合保稅集團有限公司資產劃轉審計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委托單位:哈爾濱市財政局(經貿處)
二、抽簽時間:2021年6月7日14:00時
三、抽簽地點:哈爾濱市財政局三樓中會議室(道里區(qū)友誼路421號)
四、有關要求
(一)參與隨機抽簽的中介機構限于市財政局2019年公開招標“績效評估中介機構定點服務采購”(項目編號:HC[2019]0131)入圍的20家中介機構。
報名截至時間:2021年6月7日13:00時。
(二)選取方式。委托單位在報名的中介機構中,隨機抽取1名為中標人。
(三)服務費總預算3.84萬元,優(yōu)惠率按中標文件執(zhí)行。
(四)中介機構應委托相關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加蓋單位公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未蓋公章無效),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參加現場報名。在規(guī)定時間內授權委托人未到現場或中介機構未派人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授權委托代理人與現場報名人身份不一致的,取消報名資格。
(五)抽簽過程由市財政局相關人員和在場的中介機構委托代理人員共同監(jiān)督。抽簽選取完成后,由中介機構委托代理人及委托單位有關人員簽字確認抽簽過程及結果,入選中介機構要在2個工作日內簽訂委托協(xié)議。
(六)入選中介機構要選派不少于4名取得3年以上會計師及以上(或注冊會計師)執(zhí)業(yè)資格,并精通財務檢查業(yè)務,熟悉《會計法》《企業(yè)會計準則》《企業(yè)會計制度》及相關規(guī)定的人員參與審計工作,并保證人員穩(wěn)定。
(七)入選中介機構要按照委托協(xié)議要求,于4個工作日內完成審計工作并出具報告。報告中的數據、內容要真實準確,揭示問題要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
(八)凡參與報名的中介機構,將完全接受本次隨機抽簽的所有程序及要求。
(九)中簽的中介機構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止入圍預選庫資格,并在下一期招標時不得參加:1、市財政局發(fā)出網上報名通知后,累計3次未參與報名的;2、累計2次未履行委托協(xié)議要求的。
咨詢人:紀芳;咨詢電話:84853215。
哈爾濱市財政局
2021年6月3日
(來源:市財政局)